在工伤期间,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安吉法律咨询
2025-05-18
在工伤期间,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可能存在财产转移、隐匿等行为,威胁到您的工伤赔偿权益,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第二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财产转移、隐匿等情形,以及您有合法的工伤赔偿请求。第三步:人民法院审查您的申请,并在必要时组织调查核实。第四步:如果符合条件,人民法院将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冻结、扣押或拍卖用人单位的财产,以确保您未来获得的工伤赔偿能够得到实际满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涉诉保全第一千零二十三条: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财产保全措施。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一)证明或者说明有民事权益可能因为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行为而受到损失的;(二)被申请人名单及相关信息;(三)具体的财产保全范围。第一千零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涉诉保全条款的解释(一)》第二条:当事人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特定数额或者比例预交诉讼费用。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两日内作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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