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股东能申请公司退股
安吉法律咨询
2025-04-21
1.股东退股通常受限,但满足法定情形可行使退股权。法定情形包括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具备分配条件却五年不分配利润、公司进行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在此情况下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2.若股东与公司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无法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在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3.建议股东在遇到可退股情形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公司盈利数据、股东会决议等,以便与公司协商或诉讼时使用。同时,在协商过程中保持理性,争取达成合理的股权收购协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通常股东不能随意退股,不过在法定情形下可行使退股权。比如公司长期盈利却不分配利润,这损害了股东获取收益的权益,股东此时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2)当公司进行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时,公司的结构和资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股权,以保障自身利益。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而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若股东不同意,也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并且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六十日内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在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
股东行使退股权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不同情形的证据收集要求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当股东遇到上述法定情形时,若要行使退股权,首先需在股东会对相关决议进行表决时投反对票,以此表明自身态度。
(二)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积极与公司协商,争取达成合理的股权收购协议。
(三)若六十日内未能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要在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退股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通常,股东不能随意退股,但法定情形下可行使退股权。若股东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出现以下情况,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却五年不分红;公司进行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让公司继续存续。
2.自股东会决议通过60日内,股东和公司若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在决议通过90日内向法院起诉。✫✫✫✫✫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一般股东不能随意退股,在法定情形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诉讼。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当出现特定情形时,股东可行使退股权。这些情形包括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具备分配利润条件却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公司进行合并或分立以及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在此类情况下,投反对票的股东能请求公司合理收购其股权。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和公司无法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在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在股东退股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若股东与公司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无法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在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3.建议股东在遇到可退股情形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公司盈利数据、股东会决议等,以便与公司协商或诉讼时使用。同时,在协商过程中保持理性,争取达成合理的股权收购协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通常股东不能随意退股,不过在法定情形下可行使退股权。比如公司长期盈利却不分配利润,这损害了股东获取收益的权益,股东此时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2)当公司进行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时,公司的结构和资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股权,以保障自身利益。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而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若股东不同意,也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并且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六十日内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在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
股东行使退股权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不同情形的证据收集要求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当股东遇到上述法定情形时,若要行使退股权,首先需在股东会对相关决议进行表决时投反对票,以此表明自身态度。
(二)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积极与公司协商,争取达成合理的股权收购协议。
(三)若六十日内未能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要在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退股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通常,股东不能随意退股,但法定情形下可行使退股权。若股东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出现以下情况,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却五年不分红;公司进行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让公司继续存续。
2.自股东会决议通过60日内,股东和公司若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在决议通过90日内向法院起诉。✫✫✫✫✫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一般股东不能随意退股,在法定情形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诉讼。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当出现特定情形时,股东可行使退股权。这些情形包括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具备分配利润条件却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公司进行合并或分立以及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在此类情况下,投反对票的股东能请求公司合理收购其股权。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和公司无法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在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在股东退股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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